广东1名局长双规后上缴百万贿款获轻判

2014年07月19日09:40  羊城晚报 收藏本文

  揭西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李文烈获法院轻判有期徒刑7年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报道:因滥用职权被“双规”后,揭阳市揭西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党组书记李文烈主动交代了收受开发商百万元贿赂款。日前,由于有自首和退清赃款的情节,李文烈获法院一审轻判有期徒刑7年。

  今年50岁的李文烈出生于揭阳市揭西县,曾任揭西县金和镇党委书记、金和镇人大主席。从2011年6月8日开始,他担任揭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

  揭阳市纪委的函件显示,2013年4月27日,揭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李文烈因涉嫌滥用职权,被揭阳市纪委立案检查并采取“双规”措施。在“双规”期间,李文烈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其收受揭西县某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吴某贿赂港币100万元、人民币50万元的违纪违法事实。

  后来经法院查明,2010年年底,吴某(另案处理)得知揭阳市揭西县金和镇准备在和西村设立工业区(后来合并到揭西县金塔工业集中区)后,便向时任揭西县金和镇镇委书记李文烈要求由其开发该工业区,并许诺事成后给李文烈人民币200万元作为感谢费。李文烈表示同意,并于2010年年底至2013年春节前,先后利用担任金和镇镇委书记及揭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的职务之便,违反相关规定,为吴某在揭西县金塔工业集中区范围内的租地开发及办理征用地等相关事宜协调关系、提供帮助。2011年中秋节后的一天和2013年春节前的一天,李文烈先后两次在揭西县的家中,收受吴某的感谢费港币100万元、人民币50万元。案发后,李文烈的亲友为其退清上述赃款折合人民币132万元。

(原标题:揭西国土局原局长被双规后“吐”出百万贿款获轻判)

文章关键词: 双规 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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